4月1日至15日,我市接警符合快處的交通事故944起,占事故總數的49.71%;符合快處要求且採用快處程序處理的905起,快處率達95.87%,市區高峰期擁堵報警電話起數下降30.2%。
  交警對拒絕快處快撤駕駛員開罰單。(本報記者 崔健 攝)
  本報4月16日訊(記者 韓磊 實習生 侯月)發生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拒不撤離現場,駕駛人將被處以200元罰款,並扣留車輛。今天,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對拒絕快處快賠的駕駛員開出了第一張罰單。
  上午9點半左右,在北園高架路由西向東方向航運路上口東150米處,一輛紅色轎車因未保持安全車距,追尾一輛白色轎車。事故發生後,兩車車主在近20分鐘的時間內未採取撤離措施,導致北園高架西向東大面積擁堵。據處理事故的民警介紹,由於後車車主對快處快賠程序不瞭解,因此沒有及時撤離,造成北園高架路大面積壓車。隨後,交警部門對其處以罰款200元,並暫扣車輛。
  4月1日,《濟南市機動車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實施辦法》正式實施。通過交警部門對實施半個月的情況分析來看,4月1日至15日7:00-9:00、17:00-19:00(高架路全天)時段共接交通事故1899起,其中符合快處的944起,占事故總數的49.71%。符合快處要求,且採用快處程序處理的905起,快處率達95.87%,市區高峰期擁堵報警電話起數下降30.2%。
  為更好地宣傳快處快撤理念,濟南交警對不及時主動撤離現場採取快處辦法處理事故的駕駛人,一般採取宣傳和警告的執法方式,但仍有個別駕駛員拒不使用快處程序。交警部門決定,從今天開始,對拒不撤離現場的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的處罰,並依法扣留車輛。  (原標題:拒絕快處快撤首張罰單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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